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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
  发表日期:2009-12-11        有4562位读者读过此文 

补偿规定:

1、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(试行)规定:磁共振平扫、增强扫描、血管成像等按费用的50%补偿,X线计算机体层(CT)平扫、增强扫描、成像等按费用的80%补偿。

2、单件(个、支、套等)价格低于30元的低值易耗一次性物品,按实际价格计入可补偿费用。

3、单件(个、支、套等)价格超过30元的一次性物品,按价格的75%计入可补偿费用,最高计入费用为5000元。

4工(公)伤,打架斗殴、交通肇事、酗酒、吸毒、服毒、戒烟、戒毒、自伤、自残、自杀及医疗事故等不予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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