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〈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政策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〉》文件精神,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:从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,允许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的费用、非医保诊疗项目和药品的费用、乙肝疫苗、狂犬疫苗、结核疫苗、流感疫苗等预防接种的费用;允许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所需国药[准]字号药品、[健]字号保健药品、[消]字号消杀类产品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、计划生育用品和血糖检测仪、血压计、频谱治疗仪等医疗保健器械的费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