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|
|
 
沧州和平医院致全体门诊、住院患者告知书
  发表日期:4/29/2020        有16080位读者读过此文 

 

  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:

新冠肺炎防控期间,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、家属、医务人员安全,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,遏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,自2020428日起 ,我院实行全面禁止住院探视,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。

 

现就来院就诊防控措施告知如下:

一、门诊患者

 

1、凡来我院就医患者及陪人必须佩戴口罩、扫码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医院院区。

2、门诊患者就医实行实名挂号制,患者来我院就诊需携带身份证(或户口本)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,进行实名登记。

3、就医患者须配合医务人员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、测体温,如有隐瞒应负相应法律责任。

4、医院各诊室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管理,候诊区及各窗口排队处人与人间隔大于1

5、建议轻症患者自行就诊,减少陪同人员。重症、儿童患者可有一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。

6、体温37.3°C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及无症状感染者、境外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前往其它医院( 沧州市中心医院、沧州市医院,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、传染病医院)发热门诊接受筛查。

 

二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

 

1、病区实行一人一陪护"管理,每名患者固定一名陪护,患者及陪护人员凭腕带或陪护证进出病区。

2、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,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。

3、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好口罩,勤洗手,病房内勤通风。不得在医院其它地方走动和逗留,不得互串病室,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。不在病区内吸烟,不随地吐痰。如有咳嗽、发热等症状,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,并由科室相应责任人引导至沧州市中心医院、沧州市医院,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、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就诊。

4、医院诊区、病房一律谢绝探视。探视人员不得进入医院诊区、病房,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,请大家积极配合,共同创建和谐安全的诊疗秩序。为确保就诊期间您及家人的安全,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防止人员集聚,避免交叉感染,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上述规定,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
  

 

祝您早日康复!

沧州和平医院

2020429

 

版权所有 @ 2012-2013 沧州和平医院
急救电话 0317-3030120 咨询电话:0317-3036976 投诉电话:0317-55258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