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|
|
|
 
患者就诊须知
  发表日期:2009-11-25   出处/作者:和平医院--综合科      有34248位读者读过此文 

    一、来院后您应首先选定就诊科室,和平医院实行免挂号制度,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治疗。

    二、门诊工作时间:冬季:上午800-1200,下午200-530,夏季(51-930日):上午800-1200,下午230-600,节假日不休。

  三、急诊科24小时随时应诊。

  四、医师开据各项检查单如:核磁、CTX光,化验24小时可查,彩超、B超等其它检查门诊工作时间检查。所有检查均先划价,再到收费处交费,方可接受检查。

  五、医师开据的处方直接到收费处(持医保卡的到医保窗口)交款,然后到药房取药。

  六、医师接诊检查后,需住院时,开具住院通知单,患者凭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手续,去相应病房住院。

  

  您在门诊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,可随时向医护人员咨询。

版权所有 @ 2012-2013 沧州和平医院
急救电话 0317-3030120 咨询电话:0317-3036976 投诉电话:0317-55258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