Ⅰ级: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:
⑴接触或喂养动物;
⑵ 完整皮肤被舔舐;
⑶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。
Ⅱ级: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:
⑴裸露的皮肤被轻咬;
⑵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。
首先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;当肉眼难以判断时,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,如有疼痛感,则表明皮肤存在破损(此法仅适于致伤当时测试使用)。
Ⅲ级: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:
⑴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的咬伤或抓伤;
“贯穿”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,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或皮下组织出血;
⑵破损的皮肤被舔舐;
⑶开放性伤口或粘膜被唾液污染(如被舔舐);
⑷暴露于蝙蝠。
由于头、面、颈、手和外生殖器部位神经丰富,建议这些部位的暴露属于Ⅲ级暴露。
Ⅲ级暴露必须按照以下方法处理,三者缺一不可:
⑴立即处理伤口
⑵立即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
⑶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 |